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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管家 | 又酿悲剧——拒绝高空抛物,人人有责!
来源: 未知 2019-06-24 18:04 四川视窗网
最近几天,深圳5岁男童小宇航
被高空坠窗砸伤的消息
牵动着众多网友的心
在经过多日抢救后
6月16日凌晨5点12分
小宇航终因伤势过重不幸离世
家人悲痛万分
类似的悲剧,每年都会多次发生
只不过每一次发生的城市不同
坠落物品不同、受害者身份不同
然而,结局却极其相似——
短短几秒后,受害者及家属
就陷入无尽的痛苦之中
高空抛物,成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很多人可能觉得,一些小东西
从楼上掉下去没啥大不了的
然而,高空抛物的杀伤力
远比你想像中大得多
据高空抛物的力学实验显示
物体即使只从10米高处掉落
其速度也在10m/s以上
比百米赛跑冠军的速度还快
就算掉落的是很小的物体
这么大的速度瞬间变为0
也会产生巨大的杀伤力
并且,高空抛物影响的不只是被害人
对明确或者可能的抛物行为人
以及管理义务人来说
后果也可能很严重哦
来看几个经典案例图方便扔窗帘杆下楼,赔了24万元
张先生乔迁新居,搬家时因窗帘杆较长,嫌走楼道麻烦,就随手将窗帘杆从窗口扔了下去。
没想到窗帘杆搭在两根高压电线上形成短路,导致周边数百户居民的家用电器被损坏。
后来,供电公司将张先生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被告张先生赔偿所有损失共24万余元。
找不到具体行为人,一整栋楼可能都要承担责任
小学生周某放学途中被一块高楼坠落的玻璃砸中头部,不幸身亡。
经过长达数月的调查,警方最终没有发现线索,周某父母遂将事发地点一侧二楼以上的数十户业主告上法庭。
最后,法院酌定被告的数十户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能确定抛物范围,所有可能的行为人都要担责
胡女士在楼下停放自行车时被高空抛下的烟灰缸砸伤头部颅骨,警方实地勘察后确定系该居民楼204-704住户所为,但具体行为人无法确定。
原告诉至法院,最后,由管理方和六户被告共同赔偿(均摊)原告经济损失5000元。
以上三个案例
代表了“高空抛物案件”的常见类型
和相应的法律处理方式
第一抛物人明确,由抛物人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抛物人不明确,如果物业公司等管理义务人没有尽到管理义务的,管理义务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抛物人不明确,但可以确定一个具体范围的,则由所有可能实施抛物行为的人和管理义务人共同承担被害人的损失。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
在造成受害人重伤或者死亡
等严重后果的情况下
抛物人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或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等
也许,只是随手向窗外扔个小物件
或是阳台上的东西意外掉了下去
就极有可能造成害人又害己的严重后果
因此,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邦小编请各位邦主一定要
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性
以及肇事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并注意以下几点
1 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
2不要在阳台或窗台摆放花盆、拖把等杂物,及时清理室外悬挂物;
3定期检查窗户、空调支架等是否牢固,如有松动应及时加固;
4注意言传身教,用实际行动教导家中小孩从小做文明之人,不要向窗外扔东西。
高空抛物事关全体业主人身安全
希望大家能相互监督和提醒
共同抵制不文明行为
建设和谐幸福的邦社区
(正文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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